合同款项不履行 司法拘留强惩戒
近日,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“执行110”接到申请人王某的报警电话,值班干警迅速集结,核查案件情况后,赶至被执行人张某某家中,将其拘传到院。
2019年至2023年11月期间,申请执行人王某向被执行人周某某、张某某提供豆制品加工原材料,后经核算周某某、张某某欠付货款32000元未付,王某多次催要未果,遂诉至顺河法院。后法院判决周某某、张某某应支付货款32000元。判决生效后,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,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,同时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,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,被执行人履行了16000余元,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,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按和解协议按时履行。近日,经执行110出警,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拘传至法院,被执行人仍不予配合,执行干警立即启动拘留程序,将被执行人送拘。
司法拘留不是目的,而是一种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强制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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